招生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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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2年度本科生双学位(辅修)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-04-01点击数:

各系:

根据《池州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、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》(院字〔2012〕4号)文件精神,学校面向在校本科生开设双学位(辅修)专业。为切实做好本年度双学位(辅修)专业报名、考核和录取等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招生专业

本年度开设财务管理、汉语言文学(师范)、英语(师范)等三个双学位(辅修)专业。

二、学历(位)授予(毕业)条件

辅修专业应修读的总学分为32学分,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、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,总学分为60学分。

三、报名及录取办法

(一)报名对象:所有2011级的在校普通本科学生。

(二)报名要求:

1.第一学期必修课程(不含体育课)首次考试没有不及格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,无欠费情况;

2.符合开办双学位(辅修)专业的特定招生条件;

3.原则上应选择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专业;申请修读双学位须跨学科大类,但普通类、美术类、音乐表演类专业不能相互之间跨招生大类修读。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申请辅修一个专业。

(三)报名时间及方式

1、修读双学位(辅修)专业的学生,5月25日―6月5日之前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池州学院修读双学位、辅修专业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学生所在系进行资格审核,审核同意后,将学生名单报双学位(辅修)专业所在系,双学位(辅修)专业所在系将名单汇总后交教务处招生办。

2、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,并于6月15日公示录取名单和开办专业。

3.对报名人数低于20人的专业,将由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单独开班。

四、收费标准

辅修制学分收费标准为每学分学费70元。最终录取的学生应在录取名单公示后10天足额缴纳辅修专业32学分费用,如修读双学位专业在9月份第二周内足额缴纳余下28学分学费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、其他未尽事宜以《池州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、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》为准。

2、修完辅修专业全部课程,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,授予“池州学院辅修专业证书”;修读双学位专业,修完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(环节),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,可授予“池州学院双学位(辅修)专业学士学位证书”。

附件:1.《池州学院修读双学位、辅修专业申请表》

2.《池州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、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》

3. 2012年拟招生专业双学位/主辅修教学计划

双学位(辅修专业)附件.ra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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