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池州学院2015年“专升本”自主招生章程》规定,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、生源、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(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),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(总分成绩相同的,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),确定拟录取名单。”
据此规定,经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批准,汉语言文学等9个专业450人名考生达到我校录取要求,现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于4月30日17: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招生办公室。
联系电话:0566-2748708(纪委),0566-2748627(招办)
传真:0566-2748827。
注:凡同时被两所及以上学校拟录取的考生,务必在2015年4月28日前将选择结果通过传真或邮件(zsb@czu.edu.cn或传真0566-2748827)等方式告知我校,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告知的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。
附拟录取名单:池州学院2015年“专升本”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