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》(皖招考〔2020〕21号)和《池州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章程》等文件的规定,现对专升本面试工作做如下安排:
一、工作原则
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和“程序规范、综合考察”的原则,加强面试工作各环节的监督,全面考察考生技能大赛项目操作应用性、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以及综合素质,保证面试考生的生源质量。
二、面试工作安排
(一)申请免试资格审查
校招生办、相关学院于2020年7月2日前完成申请免试资格审查,具体要求以《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》(皖招考〔2020〕21号)和《池州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章程》中相关规定为准。
池州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申请免试考生资格审查结果
序号 |
考生号 |
姓名 |
申请专业 |
获奖情况 |
资格审核结果 |
1 |
20340869911946 |
陈海峰 |
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|
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“电子产品芯片级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”团体三等奖(排名第二) |
通过 |
2 |
20343060910321 |
纪智超 |
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|
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“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”团体三等奖(排名第三) 2018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“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”团体一等奖(排名第二) |
通过 |
3 |
20343845911864 |
王志文 |
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|
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“光伏电子工程的设计与实施”团体一等奖(排名第三) 2019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“光伏电子工程的设计与实施”团体一等奖(排名第二) 2019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安徽赛区暨“TI杯”安徽省第十四届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高职高专组一等奖(排名第一) |
通过 |
4 |
20343846910891 |
张一鹏 |
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|
2019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“大数据技术与应用”团体一等奖(排名第一) |
通过 |
5 |
20342073911492 |
梁玉海 |
环境工程 |
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“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”团体二等奖(排名第一) 2019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“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”团体一等奖(排名第一) |
通过 |
6 |
20342334910846 |
张超 |
环境工程 |
2019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“岩矿鉴定与综合地质编录技术”团体一等奖(排名第一) |
通过 |
7 |
20343345910236 |
李亚杰 |
环境工程 |
2019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“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”团体一等奖(排名第一) |
通过 |
8 |
20343345910277 |
郭巷巷 |
环境工程 |
2019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“大气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”团体一等奖(排名第一) |
通过 |
9 |
20341061910725 |
王相荣 |
电子商务 |
2019年“正大杯”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总决赛二等奖(排名第三) |
不通过 |
10 |
20344058910518 |
陈健 |
人力资源管理 |
2019年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安徽省级赛一等奖 |
未缴费 |
(二)面试工作安排
面试工作由校招生办统一安排,各相关学院根据回避原则安排5名面试评委,采用线下面试,全程录像。
1.面试时间和地点
时间:7月7日9:00
地点:池州学院办公南二楼教务处会议室
2.面试内容
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,满分100分。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所参加职业技能大赛项目的操作应用、专科阶段学习情况、获奖情况、职业兴趣、心理健康、表达能力、逻辑思维、沟通协调能力等(总分50分);专业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所报考专业知识(限定为我校2020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大纲范围内)(总分50分)。
面试成绩分专业汇总排序。60 分及以上为面试合格,符合免试录取条件;60分以下为面试不合格,不予免试录取,可继续参加7月15日我校组织的考升本招生考试。
三、免试录取流程
免试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,正式录取结果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为准。
四、纪律要求
(1)为保证面试工作的公正性,全体评委、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自守则,注意做好保密工作,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。面试全程接受校纪委的监督。
(2)面试现场实行全程录像。考生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与面试无关的个人具体信息,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面试考官的正常工作。
(3)面试评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,主动协调,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完成。
(4)在考生答题时,所有人员应保持安静,以免影响考生作答。除场内评委、纪检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外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场地。
(5)如发现考生有报名资格弄虚作假或在面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(6)面试考官、纪检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,应主动回避。
五、疫情防控要求
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我校相关要求办理。